重庆市法律援助基金会账户:
户 名:重庆市法律援助基金会
帐 号:111601713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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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5月15日上午,重庆市法律援助基金会在市司法局二楼会议室举行了第二届理事会十二次会议。市司法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陈治元出席了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市司法局原巡视员、市法律援助基金会监事郭晓庆列席了本次理事会。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重庆市法律援助基金会章程》、《重庆市法律援助基金会监事会制度》的修改及《重庆市法律援助基金会理事长办公会议制度》;讨论通过了《关于延期召开重庆市法律援助基金会换届会的说明》、增补了市司法局审计处处长唐向同志、市司法局审计处干部安丁同志为监事,组成了以郭晓庆同志为监事长的市法律援助基金会监事会。会议还一致通过了基金会申报慈善组织认定、申请公开募捐资格认定事宜。理事们认为,《慈善法》出台为法律援助慈善事业发展提供了良好发展环境,市法律援助基金会符合慈善组织的条件,决定申请认定为慈善组织,按规定上报相关材料。待市民政局认定市法律援助基金会为慈善组织以及相关条件成熟后,即向民政局申请公开募捐资格。
市司法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陈治元在会上向新当选的监事表示了祝贺,对市法律援助基金会第二届理事会的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并对进一步做好市法律援助基金会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一要规范议事决策程序,重要问题必须坚持理事会集体研究,由会议决定。二要严格经费的使用与管理。三要改进和提高秘书处工作效率。四要完善重大事项向市司法局书面报告与备案制度。五要进一步加大经费筹集力度,多方面募集资金。六要创新工作项目,加大法援宣传力度和法援从业人员培训。